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次招生考试综合测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综合测试要求
学院严格按照《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测试工作。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严格按照本年度单招测试规定的考试时间进行;二是确保坚持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综合测试统一标准,保证测试的公平、公正;三是测试期间确保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资料留存工作。确保试卷及答题卡保存期1年,电子版测试现场音像资料保存期5年。
二、综合测试对象与范围
测试对象为本年度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测试内容涵盖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两大领域,旨在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综合测试方案编制依据
本方案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结合当前教育发展趋势和社会需求,确保测试内容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四、综合测试内容及形式
综合测试由“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300分,均采取笔试的形式。其中“文化基础测试”考核内容为语文100分、数学30分、综合70分,满分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职业倾向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道德和专业认知等方面,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为“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
五、考生考前准备工作
请考生关注我院官方网站通知,及时完成打印准考证等准备工作,考试当天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限内身份证件(原件),准时、按要求参加测试。
六、成绩评定与反馈
综合测试结束后,由专门的评分小组对考生成绩进行评定和复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在学院官网向考生公布测试成绩。如考生对自己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4114766、84116658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998号